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或“ZJUI”)根据学校、校区相关通知安排,现将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方可申请;
(七)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原则上符合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评选条件。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教育部下达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38名,学校根据学院(系)、学园本学年奖学金参评人数,按相应比例分配名额到各学院(系)、学园;国际校区共16个名额,其中ZJUI共10个名额。
2.国家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从本学年预评的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的名额,在原来3%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奖学金名额相应增加。国家奖学金与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等荣誉兼得,但奖金不兼得。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做好评审工作,防止弄虚作假行为。
2.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要求高,时间紧,要做到认真、细致、工作到位。
3.在评审国家奖学金的同时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真正发挥国家奖学金激励优秀学生德才兼备、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功能。
五、申报评选工作安排
1.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提交材料,向学院申请。
2.学院将按照评选要求,通过答辩评审,预评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在学院内预公示后上报校区,由校区统一上报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
3.学校将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
4.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个人信息表》(附件2),其中申请审批表请勿随意改变格式,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具体详见附件“填写样表”。
电子版须提交附件1、附件2、答辩PPT,发送至邮箱chenchenye@zj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国家奖学金申请-学号-姓名”(材料附件请勿打包),申请审批表、个人信息表命名为“表格名称-学号-姓名”,答辩PPT命名为“国奖答辩-姓名”。纸质版暂无需递交。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0月7日(周五)24:00。
收到材料后,将邀请加入候选人钉钉群,请以此确认材料是否提交成功。
5.答辩时间暂定10月9日(周日)晚上(北京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形式为个人展示3分钟+提问2分钟,请提前准备。
ZJUI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